司法四等書記官,工作內容介紹
如何成為書記官?
參加每年預計8月司法特考,考取後按照成績分發地區和單位。
書記官的工作時間和休假? 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,有案子還要處理需要配合加班。休假原則是週休。?
書記官的薪水約? 書記官薪水底薪是42,000元左右,扣除健保、稅賦等等,實領約38,000元
書記官工作的內容是什麼? 主要是記錄,而記錄的方式是用電子打字,使用追音輸入法,快速的打字是書記官的必備技能。沒開庭時就整理卷宗和公文
司法四等書記官,考試科目介紹
【考試科目】
成績計算:
1.分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。普通科目計2科,專業科目計4科,6科成績平均計算。
2.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。
錄取方式:
1.僅採筆試方式舉行。
2.自民國102年起四等考試法警類科,增訂第二試體能測驗,測驗項目是心肺耐力測驗,1200公尺跑走,男性應考人的及格標準是5分50秒內完成,女性應考人則是6分20秒以內合格。
成績計算:
1.分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。普通科目計2科,專業科目計4科,6科成績平均計算。
2.不得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得低於50分。
錄取方式:
1.僅採筆試方式舉行。
2.自民國102年起四等考試法警類科,增訂第二試體能測驗,測驗項目是心肺耐力測驗,1200公尺跑走,男性應考人的及格標準是5分50秒內完成,女性應考人則是6分20秒以內合格。
共同科目 |
◎(1)國文(作文60%;公文、測驗各20%) ※(2)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緒30%、英文40%) |
專業科目 |
◎1.民法概要 ◎2.刑法概要 3.行政法概要 4.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|
備註 |
[◎]採申論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,[※]採測驗式題型,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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